个人业务,34岁.2

摘自2010年9月16日致所有系主任的备忘录

个人工作日可以只用于处理个人事务 在工作时间以外进行,例如医疗预约(可能收费) 个人或生病的银行),法律或金融业务和/或房屋维修. 个人假期不得包括与工作无关的有偿专业活动 雇员在大学或其他有报酬的活动. 事先通知必须是 尽可能交给直接主管. 人们认识到,紧急情况 是否会出现妨碍事先通知的情况. 然而,一回到工作岗位,一个解释 如有要求,必须提供给主管.

全职教师和工作人员可以使用多达五(5)个人工作日每个学术 全年(九月至八月).

兼职教职员工在秋冬期间可能有两次个人事务缺勤 两个在春夏期间.

任何未使用的事假将在假期结束时滚回病假银行 学年. 如果员工已经用完了所有的个人工作日,那么公司的工资就会减少 学院院长或院长指定的人可以授予额外的个人 工作日将从累计病假银行中扣除. 滥用上述内容 规定将导致工资损失.